一、依經濟部水情燈號各階段限水措施說明,進入橙燈減量供水,每月用水超過一千度用水戶之非工業用水戶減供 20%,工業用戶減供 5~20%,但醫療或其他性質特殊者,不在此限;游泳池、洗車、三溫暖、水療業者,及其他不急需之用水,減供 20%。
二、請依教育部「學校旱災災害應變工作流程(含工作項目說明)」,調整學校用水方式及加強節水教育宣導,並配合 經濟部水利署(https://www.wra.gov.tw/Default.aspx)限水措施及注意水情等事宜。
三、配合防疫需要,防疫洗手等衛生所需用水不受限制,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事項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