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 111 年 1 月 1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02968 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,提升國小、國中學生英語學習機會,並增進海外青年對臺灣優質文化之認同,爰國教署 111 年預計補助全國 100 所學校辦理旨揭活動,相關期程臚列如下:
(一)教育訓練時間: 111 年 7 月 10 日至 7 月 15 日。
(二)學校營隊服務時間: 111 年 7 月 16 日至 7 月 29 日。
三、欲申請者,請於 111 年 1 月 28 日(星期五)前將「附件 3-申請暨初審意見、勘查紀錄表(初審意見、勘查紀錄表欄位由本府填寫)」、「附件 4-承辦學校申請資料」、「附件 6-計畫書」及「附件 7-經費申請表」等資料 1 式 3 份送本府教育處教學發展科,申請資料電子檔(word 檔)另傳送至承辦人信箱 shuya1979@mail.cyhg.gov.tw ,逾期或資料不齊者將不予補助。
四、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或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辦理本活動,國教署不再重複補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