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南大學「國民小學及加註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」,邀請踴躍報名參訓!
說明:
一、招生對象及報考資格,以下3項皆須符合:
1、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,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,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。
2、取得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,包括(1)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,或(2)其他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、教學、評量共同參考架構(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: Learning, teaching, assessment,簡稱CEF)B1級(含)以上閩南語認證考試有效合格證書。
3、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(閩南語文)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,且為現職之本土語文(閩南語文)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。(年資採計期間由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,除於國民小學實際從事閩南語文教學工作之年資外,得併計中等教育階段之同語文教學年資。)
4、開設課程:共計72學分,包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(專門課程10學分、教育專業課程36學分)、加註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專門課程24學分、「職業教育與訓練」及「生涯規劃」各1學分並成績及格。
5、收費標準:每學分費為新臺幣3,000元整,若學分費調整,則按調整後之標準收費。
6、上課時間:111年1月至113年8月止,上課時間為學期中平日夜間及假日白天、寒暑假白天為原則。
7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10年11月15日前(郵戳為憑)。
二、如有相關詢問事項,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教務處進修推廣組,電話:06-2139993或06-2133111分機245-249。
三、附件:「招生簡章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