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嘉義縣109年教師舞蹈創作發表徵選計畫」,邀請教師踴躍提案參加!
1、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以舞蹈為主題,執行文化部補助藝文教育扎根計畫,鼓勵縣內教師持續舞蹈創作,辦理舞作發表徵選計畫,扶植教師精進舞蹈專業,累積創作及表演經驗,讓藝文教育永續發展。
2、徵選計畫相關注意事項如下:
(1)申請人需為創作者本人,限現職為嘉義縣高中職以下學校教師(兼任亦可)。
(2)全新創作,舞作類型不拘。
(3)獲選者每案給予創作及演出經費計2萬至4萬元,擇優錄取7件作品。
(4)申請期限:109年9月30日(星期三)17時。
(5)獲選作品另安排於本中心實驗劇場聯合演出。
3、收件截止時間:所有文件請於109年9月30日(星期三)17:00前送達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服務台(郵寄以郵戳為憑),逾期恕不受理。
4、附件:「徵選計畫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