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為強化宣導大麻在我國為第二級毒品,種植、運輸、販賣、轉讓、施用或持有,都是犯罪行為,教育部製作文宣海報 1 款(中、英文版),請各校協助宣導相關資訊於師生及家長、社會大眾。 二、上開宣導品寄至本府後,將置於各校公務櫃,請攜回結合各項活動協助宣導或張貼適當場所供民眾了解。 三、旨揭文宣資料詳如附件,如有相關活動宣導需求,請上教育部「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」(文宣專區:http://enc.moe.edu.tw/Poster),下載電子檔運用。